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

金融理财 阅读 153 2025-04-26 08:42:4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08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18 年9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18 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任思龙、陈平先生、樊剑军先生、丁发晖先生、邵彦奇先生、何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黄艳女士、葛其泉先生、沈育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艳女士、葛其泉先生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葛其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截止本公告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沈育祥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沈育祥先生已作出承诺:“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 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思龙先生: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3-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研究所所长、副厂长,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担任监事、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1994年荣获机电部“部级优秀科技青年”称号;2007年担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常务理事,2008年被评为“浦东新区外高桥功能区优秀企业家”,2010年担任上海电器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

任思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81,587,946股,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荣女士为姐弟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任思荣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思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樊剑军先生: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1991-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天水213西安公司生产技术主管,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制造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助理。

樊剑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4,383,494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杨成青、陈平、丁发晖、任思荣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樊剑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平先生: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1991-1999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产品研发主任,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工控事业部总监,现担任公司研发总监、董事、总裁助理。2007年6月至今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2008年4月至今任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9)委员。

陈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4,383,494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丁发晖、任思荣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发晖先生: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籍,大学专科,1992-2000年3月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深圳天庆电器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营销经理、品质经理、营销总监,现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裁助理。

丁发晖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4,383,5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任思荣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发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彦奇先生:男,1970年8月出生,中国籍,大学专科,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电气技术专业,上海交通大学C-MBA,中欧国际工商学院AMP。1996-2000年在天水213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工艺员,西安分公司技术员,技术质量主管。2003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经理,工程部总监,采购部总监。现担任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目前,邵彦奇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820,000股,持有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09,350股,合计持股2,929,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彦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斌先生: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9—1990年在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从事项目评估工作,1993—1999年在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任经理,1999年5月—1999年11月在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企业管理处任副处长,1999年至今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工作,历任收购兼并一处副总经理、资本运作总部副总经理、证券上市及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及常务副主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君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何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艳女士:女,1972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四届及第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葛其泉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扬子木材总厂及分厂财务、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助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第一届、第二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葛其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葛其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育祥先生: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电气工程师,1984年7月进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从事建筑电气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至今,现任公司电气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上海市建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理事长。

沈育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育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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