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天后,生前风光无限,死后却连内衣内裤都被卖掉-500元港币等于多少人民币
2015年,在一代天后梅艳芳逝世12年之际,梅艳芳遗产信托公司将其3000多件遗物放上网进行拍卖,最瞩目除包括新秀冠军奖座、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女配角奖座外,竟然连梅姐生前的贴身物品都被拍卖,包括吊带睡衣十件,底价100元,未拆牌子的胸围加内裤,底价500元拍卖。
这在网友中引起了轩然大波,尊重逝者是中华的传统思想之一,更何况梅艳芳作为生前风光无限的一代天后,死后却连底裤都要被拍卖,丝毫不顾及梅艳芳的体面,以及她好友和粉丝的感情。
众所周知,梅艳芳作为天后,收入不菲,为何在逝世后,遗产会被一次次拍卖,连最后的体面都保不住呢?
遗产信托公司给出的答案是:用来支付梅艳芳母亲的生活费。
梅艳芳的原生家庭并不幸福,她出生时没见过爸爸;母亲脾气比火炮还猛而且重男轻女。4岁的梅艳芳被她逼上荔园戏台,哪天回家挣得少点,拳头劈头盖脸雨点一样往她身上落;哥哥生性懒散,只会闲坐着伸手讨钱,妹妹们是她的储钱罐。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梅艳芳年仅六岁就出道,挣钱养家,一路走来,可谓尝尽人间冷暖。
梅艳芳母亲沉迷赌博,还溺爱儿子,一心照顾儿子全家上下,没钱了就找梅艳芳索要。而梅哥被惯坏了,没有生活能力还挥霍无度。梅艳芳一生都为家庭所累,虽然在艺术上成绩斐然,却一直逃脱不掉原生家庭深不见底的索取。
直到去世前,梅艳芳才幡然醒悟,即便攒下了金山银山也不够家人如此压榨,她果断立下遗嘱按月给母亲生活费,其余财产全部捐赠。
2003年梅艳芳因子宫颈癌并发肺衰竭过世后,留下了港币7100万元(约人民币6200万)遗产。但在她死后仍不得安宁,享受半生奢侈生活的母亲一直不满足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的遗嘱,并希望独得遗产。为讨要更多生活费,梅母无止境地和基金会打官司,甚至出卖女儿隐私博取眼球。
2004年3月,梅妈入禀香港高院,指梅艳芳立的遗嘱无效。代表梅妈的律师指患有末期子宫颈癌的阿梅,在2003年12月3日签遗嘱时,受肝性脑病影响,神志不清。2008年6月16日,纠缠4年的梅艳芳遗产案暂告一段落。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张举能裁定刑讼争产的梅妈覃美金败诉,并指遗嘱及信托有效。
梅艳芳的母亲自然不甘心,一直坚持不懈地打官司,而打官司的巨额律师费用,也是来自于梅艳芳的遗产,同时,信托公司支付给梅妈的生活费也在不断上涨,从最初的7万港币一个月,已经逐步涨到15.8万港币一个月。梅艳芳的母亲喜欢赌博,自己一个人还雇佣了一个保姆和一个司机,自己还养了6条狗,所以自己的钱是不够花的。
为了支付梅妈欠下的高额费用,信托基金在拍卖了梅艳芳的故居之后,就开始拍卖她剩下的遗物。
这次拍卖令梅艳芳的好友和粉丝大为痛心,认为是对梅艳芳的极大侮辱,她的生前好友联手,希望能阻止这场拍卖,为梅艳芳保留最后一点尊严。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信托公司的做法是合法遵循遗嘱行事……
可叹风华绝代的天后,留下这一地鸡毛的身后事,徒与别人做笑柄谈资。更可叹世间竟有如此罔顾亲情,吸干女儿最后一滴血的母亲!